2011年5月18日 星期三

Paul Scott Wilson講座(1) - 開會禮拜

【前言】

去年底一位華神的畢業學長介紹我去聽一個談「講道」的講座,是台神的蔡慈倫老師與火把行道會的楊永民牧師主講,之後把蔡老師講的內容整理成數段mp3,分享給一些朋友後大家有不少討論,今年寒假又發現這個學期蔡老師有開「當代講道學」3學分,確認沒有衝堂後就去上了。


(左邊那位是蔡慈倫老師,這是去年三校聯誼時拍的)

蔡老師每週會教一種講道法,包括這種講道法的結構、適用的經文形式、適合的對象、場合、功用等等,三週前蔡老師教了「四頁講章Four pages sermon」,這個講章形式嘗試用「拍電影」的方式寫講章,所謂的「四頁」是「四幕」的意思:

第一幕:本段經文中,人的困境
第二幕:現代生活中,人的困境
第三幕:本段經文中,神的恩典
第四幕:現代生活中,神的恩典

這種講章形式就是由這次講座的講員:Paul Scott Wilson提出的,詳情可見他在1999年的書:The Four Pages of the Sermon。由於週二週三都有課,所以我只能參加週一的講座,收穫很多,覺得很值得在blog上跟大家分享。

【開會禮拜】

自從離開嘉義後,幾乎沒有機會唱台語聖詩,這次開會禮拜唱「無行惡人道路」,歌詞改編自詩篇第一篇,聖詩之後所朗讀的經文也就是詩篇第一篇及提摩太後書3:14-17,聖詩與經文是配合的,這種搭配的感覺很棒,很有整體感!講道的是陳尚仁老師,題目是「上帝的律法、得救的智慧」,我覺得講的好棒,可惜只有短短的約20分鐘。



一開始陳老師指出上帝的律法就是上帝的「指示、教導、命令」,晝夜思想、背誦的人會蒙福,此外也帶大家思考,為何現在我們更正教的基督徒一提到律法都會覺得反感,陳老師提出三個觀察:

1.我們認為律法是屬於古人的,我們現代的人看律法,不是陳腔濫調,就是不再適用。
2.因為教導律法的人自己都不一定做到,所以我們覺得律法不實在,理想與現實差距過大。
3.律法的執行,有時成為擁有權力者的壓迫工具,律法被用到壞的地方。

陳老師提醒,我們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那個「掌權者」、「在上位者」,至少我們在家庭中成為父母時,我們也一定得負擔起教導律法的角色,屆時我們掌握了律法的解釋權與執行權,我們該怎麼運作才OK?

接著陳老師引用約翰加爾文對律法功用的定義:

1.使人知罪
2.使人認識神的心意
3.教導得救的人用智慧過生活

從第3點再作延伸,談到「學習」這件事。陳老師指出「學習」的目的不只是「學到那個道理」而已,學習過程的「生命體驗」同樣是非常重要的,因為學習不只是把一套知識塞進腦袋,更是在學習的過程中去享受「有收穫的感覺」,從中去反思、揣想,讓現在的自己,比以前的自己更好。

由於台底下坐的都是已經牧會的牧者傳道,或者像我這樣的神學生,陳老師勉勵我們,當我們過一個好的基督徒生活時,我們才能夠好好地傳講聖經;而當我們稱職地傳講聖經時,會眾的基督徒生活才能有一個實在的基礎來依循。「生活見證」與「宣講神道」必須同時被強調。

陳老師點出提摩太後書3:14「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」,保羅要提摩太去回想,是「誰」教導他,我們回想在成長過程中,是「誰」教導我們神的道?他在我們的生命中留下了怎樣的影響,我們現在成為教導神的道的人,我們能否讓我們的受眾明白神的道?

最後陳老師以一個故事作結束。他去中國大陸時遇到一個年輕人,他說他對所接觸到的教會的講道很失望,聽到的講道沒有熱情、沒有生命,無法使他的靈命得飽族,他即將要自己開個查經班。陳老師聽了一則以喜、一則以憂,喜的是這個年輕人有熱情,他盼望看到教會的宣講有生命、有熱情,並且能使人得飽足,憂的是他們兩人正要去一間教會聚會,而等一下就是陳老師自己要講道...,這個故事很有趣。

陳老師以兩個問句作為開會禮拜的結束:

我們的講道是否使人得飽足?
我們的講道是否有生命在其中?

【後記】

我參加過一些研討會及專題講座,這是第一次在講座前有個「崇拜」的,對我而言是個新鮮的經驗。從詩歌、經文、到講道都是圍繞著一個焦點,就是「神的道‧宣講」,也能與這三天的講座主題「能夠傳達福音的講道」配合,崇拜的一貫性,讓我回味許久不見的長老會的fu,參加講座也能懷舊,挺特別的。我的筆記沒有很完整,如果講座出了DVD,應該有開會禮拜,很值得聽這場小講道!推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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