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30日 星期四

海の印象

這就是青春
昨天下午,高醫小組到旗津看海,大家聊起了自己對海的印象,我也認真地想了一下~往兒時記憶深處搜出兩幅圖。

我出生在台南,到七歲前都在台南度過。許多人不記得七歲以前發生過的事,我卻不知道為什麼對五到七歲發生的事情印象非常深刻。

一提到「海」,我就憶起做蔬菜貿易的爺爺,偶爾會心血來潮、放下工作對我說:「偉仔,阿公載你去看船!」平時,獨生子的我只能整天關在家裡獨自玩玩具,一聽到要「出去玩」都相當開心。那台檔車從車庫緩緩被牽出、架起來後,我被抱上車,接著爺爺豪邁地跨上車,腳用力踩一下發動引擎,就到安平漁港去看船。

用六年前拍的澎湖照片充個數...
那時我約五歲,個子小,所以被爺爺放置在檔車的前座之前的大油箱,當時還沒有強制戴安全帽的法令,爺孫倆人一路上談天說笑,就這樣到了安平漁港。至今每當我到海邊聞到鹹味、漁船特殊的魚腥臭,就會想起五歲時爺爺三不五時載我去漁港的事。

我是右邊的小不點,爺爺很疼我
去安平漁港看船,並沒有讓我定下「以後要當漁夫」之類的志向,我從很小就知道,有些事情想想就好,有些畫面欣賞就好,不必然一定要以那為職業。爺孫倆人就這樣看著船,隨著波浪隨著風,上下起伏,在尚未日落前爺爺就會說:「走,我們回家,阿嬤在煮飯了!」

謝謝阿公在我小時候載我去看海,阿公在天堂有看到阿偉長大了嗎?
另一個關於「海」的記憶,發生在我六歲。有次我爸媽帶我去某個沙灘看海,我看到地上一支支的貝殼,就拿一個塑膠袋一支支地撿拾入袋。撿回家做什麼?其實我也不知道。也許,我想要透過每天在家看見一支支的的貝殼,將孕育貝殼的沙灘、藍天碧海的「印象」給帶回家吧!

若睹物思人是成立的,睹物思「景」也不過分。

夕陽西下後的旗津沙灘
海,是許多故事的發源處,更精準地說,是許多「動人故事」的發源處。

同一座沙灘,同樣的海,卻可以在每個人心中交織出不同的生命故事。

這兩位可能正在發「海枯石爛」的誓吧~
有個人在十六歲那年與心愛的女生在沙灘漫步,卻一句話也說不出口。

有個人在拿到令人喪氣的榜單後,獨自來到沙灘,盼望海風吹走心中的哀愁。

有個人在畢業前夕與死黨來到海灘,一起承諾「我們永遠都是最要好的朋友」~

有個人在七歲時在沙灘上玩水被嗆到,心愛的拖鞋被浪帶到不知名的去處~

有個人就這樣靜靜地看著海、看著雲、吹著風,臉上的一絲微笑,是在告訴心裡的他/她:「我現在過的很好」



人也許能意識到自己是帶著什麼樣的心情去看海的,卻永遠不知道海會在那當下帶給我們怎樣的心情,它讓我們開朗?或帶我們進入更深的憂傷?或許,這是海的迷人之處:它在你心裡製造一個思緒的起頭,卻將你擁入它那無邊際、充斥未知的寬闊中。

澎湖萬安的海很美
最後來談「沙灘」。在沙灘上的任何東西,包括堆砌起來的沙城堡,在沙灘上寫的字,其實多撐不過一天,不是被浪打,就是被風刮,換言之,所有存在於沙灘上的東西都很短暫。但人似乎很喜歡在沙灘上留下「天荒地老」的東西:寫上你愛我、我愛你之類的,或者做成一個城堡。我們喜歡沙的可塑性,也不在意用沙做的東西一下就毀了,因為沙灘帶來的是「一種體驗」,是一種人用身體接觸大自然的體驗。

至於在沙灘上寫的字能存留多久?並不重要,只要這些東西實存於人的心中,就足夠了。


你心中的「海の印象」是什麼?若沒印象,就去看海吧。

2013年5月28日 星期二

我竟然成為一個跑者!(六)跑步時,我在想什麼?

作家春上春樹在33歲時開始跑步,他寫作生涯的開啟與跑步有很大的關係。在「關於跑步,我說的其實是...」這本書中,他提到當他跑步時,其實什麼都沒想。今天是晴天,就想晴天,今天是陰天,就想陰天,不會特別想事情。

這本書讓我更愛跑步
可能春上春樹作為一個作家,內心世界需要有一段完全沉靜下來的時間,因此他跑步時,腦袋沒有特定想什麼。

春上春樹用跑步來支撐他的創作強度
我是個很怕無聊的人,從去年三月開始跑步,我就想了很多方式讓我一邊跑步一邊透過耳機聽個什麼東西,有時是講道,有時是聖經課程,有時是英文會話,有時是廣播,有時是搖滾樂,有時是使心靈寧靜的音樂...總之,我絕對不會讓自己無聊。

除此之外,我一邊跑步、一邊聽著來自耳機的聲音,腦袋還可以一邊想許多事情:想教會的事情、小組的事情、校園福音事工的事情,甚至可以預備講章。我可以說,很多講道時的「亮點」是在跑步時出現的,身體一邊規律的跑步時,腦袋卻能跳脫平時的思維,產生創意,這對我而言倒是挺新鮮的。

跑步對我而言,一方面是身體的活動,另方面也是心靈的活動。

今年二月,為了掌握自己跑步的時間與速度,以及其他統計資訊,我決定換了智慧型手機。一旦擁有了這東西,帶來許多便利,內建的GPS以及免費的記錄軟體讓我每次跑完都知道自己跑的路線、時間、距離,消耗多少水份及卡路里,還會直接po到FB上讓大家看到熱血阿偉起來晨跑。

最有成就感的,就是看到地圖上今天自己足跡所踏過之處
不過,這東西也某個程度地破壞我跑步的興致。因為我不再享受於跑步的時光,我不再聽著音樂,看看遠方的山、看看旁邊的愛河,以及天空的雲。取而代之的,是對成績的追尋。

這次5公里跑了32分鐘,下次就會想要拼31分鐘之內跑完,原先的「心靈活動」不見了,都在關注手機螢幕上的數字。這種「困擾」對於要比賽之前的我,也是必須的,我得提高自己身體的運動力,好讓自己能一口氣跑上21公里。平日練跑的強度不夠強,到真正路跑比賽時,很容易出狀況而無法完跑。

看著軟體所記錄的「每公里耗費時間直條圖」,是一種喜悅也是一種無奈
終於,到了3/30順利跑完21公里比賽後,我可以再次「享受」跑步的過程了,因為在練跑訓練中有一種方式,叫:LSD(Long, Slow, and Distance),這是為了讓身體適應很長時間(至少90分鐘)的跑步。LSD要用怎樣的速度進行呢?有個跑友分享說:「用可以跟身邊朋友LDS(喇敵賽)的心肺速度去跑,就叫LSD。」因此在LSD中,我又可以聽音樂、聽講道、聽聖經課程,一邊看著山、雲、河、樹、草、行人,一邊安閑於神所賜的寧靜早晨之中了。

今晚先做了間歇跑,然後慢跑6公里~有加山路~
其實我可以都不要參加比賽,就可以每天都很開心地跑步了。但~人就是想要突破,設定一個目標,透過各種努力、資訊收集、自我充實與調整,去達到那個現在只存在於腦袋中的目標。

簡言之,就是讓「先存於心中的事件」具體化地在「現實生活中」實現出來。要達到這件事,需要犧牲,像我就犧牲了「輕鬆跑步」的愜意時光,為的是在將來某次路跑比賽,我可以順利地完成21公里或者42公里的比賽,因此我必須在意手機螢幕上的即時數字,腦中也要盤算今天是否能完成預定的訓練,一邊還要衡量自己身體的狀況是否能負荷。

其實,工作也就是這麼個回事。要把自己所設定的目標,或公司所設定的目標給實現出來,是需要做出努力,甚至是犧牲的,這一切都是為了要將那個先存於自己或老闆心中的那東西,具體化地實現於現實世界。

在教會工作,也是這麼個回事。

最後回到主題,跑步時我在想什麼?隨著耳機中的音樂,有時是目的性的思考,有時是亂想,說穿了,其實就是與自己的心靈對話。

2013年5月22日 星期三

我竟然成為一個跑者!(五)保持自己的速度

昨天晚上興沖沖要跑10公里,結果因為前2公里衝太快而導致側腹部疼痛,最終以5公里作收,昨天的均速是5.49min/km。

今天把前兩公里的速度放慢,快樂輕鬆跑,到第3公里後微微加速,果然有很不錯的效果,側腹部沒有痛,速度也可以維持,今天的均速是5.53min/km,每公里比昨天慢了4秒呢...ok啦!我今天可是跑了11公里呢!

只要好好調整身體狀況,11公里也不是什麼難事

特別的是,今天是第一次在雨中跑步,並不是故意耍帥,而是想要測試自己若以後參加路跑比賽,真的遇到下雨,我該怎麼調整。首先是鞋子的部份,之前看一篇路跑心得提到下雨的比賽,參賽者會想要把鞋子脫掉跑,因為進水的鞋子很重。今天的測試重點是,我也需要把鞋子脫掉嗎?

來談談跑鞋。今年二月吾妻阿敏買了一雙3千元以內的慢跑鞋給自己,但買回來後發現不合腳,想去換也換不到合適的,但店家又不給退費,正當我在翻消基會的資料時,我想到~為何我不試試那雙鞋呢?

這雙不到3000元,C/P值有高!重量不輕就是了~~
一試就覺得合腳,加上這雙鞋標榜它的鞋面是Gore Tex布面,意思是下雨天時水不會進鞋子,還會透氣,這麼神奇!至今仍沒有機會去測試這個功能,因此今天下午穿著它去踏遍路上的小水坑,發現還真的挺神奇:鞋子沒有進水!

在台灣去登山用品店買Gore-Tex的衣服,就是至少要出走10張小朋友了~
在速度方面,今天下午的速度還算平均,沒有大起大落,最快落在第3公里5.26min/km,最慢落在第10公里6.12min/km,比起昨天晚上只跑5公里,最慢卻出現6.17min/km好些。總之,速度不要大起大落就對了。

這速度不錯,下次(也許是下週)試試看維持這速度跑15公里!
穩定。這是一個馬拉松跑者所需具備的速度條件。日本超級馬拉松名將關家良一的書「跑步教我的王者風範」中,把「穩定」這件事情描述的很淋漓盡致:

比賽一開始,領先的選手們就立刻拉大了超前距離,到了廿二公里處我還排名第十,已經落後第一名的跑者一公里以上了。反正我本來就不在乎排名,所以我也不管,默默保持我的速度

納入近期購入書單
或許人生也是如此吧!默默地保持自己的速度往前進,不看別人在我前面或在我後面。兩週前台北靈糧堂周巽正牧師來我們這兒分享,他提到「比較」是很可怕的,比較使人用最糟糕的心態面對好的事情。

馬拉松這運動吸引我之處,在於每個參加路跑比賽的人,某個程度來說通通是我的「對手」,但實際上馬拉松這東西的競爭性很低,我跑超過別人時沒有很爽,被別人超越也沒很不爽,我知道「我的對手只有一位:我自己。」

透過馬拉松,我用心的眼光看自己,看我在教會的服事,看我一生的規劃。

最後引述關家良一的話說:「不管!我咬緊牙根,繼續和看不見的敵人努力搏鬥著。我現在只有一個對手,就是我自己。

我竟然成為一個跑者!(四)先有強度再催速

從去年三月至今,也可稱自己為「有一年跑齡」的跑者了。有了第一次半馬(21公里)的經驗後,自然會想要更上一層樓,希望完成半馬的時間更短,甚至希望可以來一次全馬(42.195公里)。

於是我買了教會中任教於救難隊的社青金大衛兄推薦的書「馬拉松完全指南」來看,其實在今年3/30跑人生第一次半馬前,這本書我看不太懂,但就跟基督徒讀聖經一樣,有很多事情必須有一定程度的經驗作為基礎,再理解文本會更容易入手。

所以,我從一個「跑好玩」的跑者,過渡到「認真跑」的跑者,差別在於,我要按照書上所做的建議來飲食、來鍛鍊,照表操課,以提高自己的速度以及耐跑力。

人生第一個半程馬拉松
今天,在一個月黑風高又悶熱的南部夜晚,我打算以5:30min/km的速度跑完10公里,以往我LSD(Long, Slow, Distance)可以15公里沒問題,但速度大概得慢到7min/km,我現階段的目標是「半馬2小時內完成」,今年3/30的正式成績是2:10:09,要再提昇10分鐘,說難也不會多難,但也不是什麼簡單的事。

今日成績:原本要跑10公里的,但身體狀況不佳,只好折半
理想是美好的,現實是殘酷的。

跑前2公里時,速度有催出來,有達到5:30min/km的目標,但到了第3公里時,左側腹部開始痛,不得不減速,後來左側不痛了卻開始痛右側,很明顯第4公里速度下降到6:17,最後因為身體狀況不佳,打消要跑10公里的念頭,以5公里作為今日殘念的結束。


這個圖是錯誤的示範~~
說起來慚愧,這次的練跑中我犯了一個練跑禁忌:前面衝太快。自從我開始跑步以來,身邊的朋友會跟我聊跑步的內容,有兩位男生告訴我他們跑的好累,跑到最後快虛脫,我去看他們的跑步記錄(多虧了手機app),立刻發現他們前面第1公里衝太快,正確的方式應該是以第1公里為熱身(當然第1公里前也要熱身),然後第2或第3公里後再衝。

說別人容易,自己跑時會想要追求速度,於是今天晚上一開始就~衝啊~!結果第3公里就腹部痛了。這種情況不是第一次,之前請教了金大衛兄,他告訴我是身體還不能負荷這麼高負荷的速度,因此要減速,若要提昇速度,就是得練跑步的核心肌肉了。

今天晚上對自己說:「身體啊身體~我會把你鍛鍊至適當強度催速的~我們一起加油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