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0月25日 星期六

從攝影淺思「真像」與「真相」

文章寫於2007.04.26

攝影這事,比起繪畫總是讓人感覺更貼近事實本身,繪畫經由繪圖者的構思、每一筆一劃都經由腦袋運作後透過畫筆實現於紙張。

接觸攝影一陣子以後,發現攝影看似可以呈現最真實的事實,但同一場景也能隨著人的心思拍出不同呈現的東西。

光圈、快門的調節,光圈大、景深就淺,背景模糊一片,主體鮮明,縮小光圈,景深就深,主體與背景通通都清楚,這兩種照片代表著不同的攝影構思。例如我們去 外面遊山玩水,拍照的人若採第一種攝影方式,讓主體鮮明背景模糊,照片看起來就是「這些人」去一個地方玩;反之若採第二種攝影方式,背景與主題都清楚,照 片看起來就是這些人「去那個地方」玩,強調的是去玩。這關鍵在於攝影者認為要為出遊做記錄,在那場景中,當下要記錄的是「人」還是「人+風景」。

再談室內攝影。快門的快與慢與光線的強弱非常有關係,當在室外時,光圈小快門快就可以拍照,但在室內光線弱,因此光圈開大,快門也要慢,才能讓鏡頭進來的 光增加,照片明暗才比較正常。例如當我們在拍小組聚會時,有兩種傾向的拍照方式,第一種常見的,打閃光燈,打閃的優點在於:快門可以調快、ISO可以調低 (雜訊降低)、主體可以鮮明,但這種攝影方式卻讓背景變暗了,只有拍到的主體是亮的,而且亮的很不自然。

另一種室內攝影方式,就是把ISO值調高,增加感光度以維持1/30左右的快門(人才不會晃到),但也增加雜訊,且不開閃光燈,如此拍到的照片看起來就很 貼近拍照時的「景致」,主體是「整個聚會」而不是「人」。這也關係於攝影的人認為聚會要呈現的是什麼,是「人」,還是「整體聚會情形」,這都是價值觀反映 在攝影上。

一種場景,可以有很多種攝影方式,透過光圈大小、快門快慢、白平衡、色溫,拍出來的照片千變萬化,哪一個是「真相」?哪一個是「原本的像」?其實沒有,都 是型塑出來的,我們的眼睛看到的,是人眼可見光範圍內看到的「真實」,但還有在人可見光之外的「真實世界」是人眼不能見的,其他動物就可以看見或聽見人所 不能看見聽見的事物,牠們經歷的也是真實,我們經歷的也是真實,並不互斥,換言之,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觀點似乎不存在於這世界上。因為每個表述者都受限於自身的種種限制。

基督教信仰,由聖經所揭示的,是有一位創造天地萬物的神,祂有祂的觀點,人有人的觀點,當這兩個觀點互相衝突或互相對話時,沒有轉圜,因為神是神,所以神 的觀點是正確的、必須順服的,這就是基督教,神說的就是對的,不管理性想通與否,不管情感舒服與否,人只能聽從神的觀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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