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24日 星期一

台華神交流-1


台華神交流,神碩研討會率先登場,雖然明天要考福音書,但難得有這樣機會可以聽神碩生報告,一定要聽的!雖然現場只有我一個道碩生,放眼望去只有我一個非神碩生,聽了一個早上,十分有價值!

第一場由東南亞神碩2年級陳寬義長老發表,題目為「1744年新英格蘭北安普敦教會『壞書事件』之倫理學視角閱讀」。

Jonathan Edwards是著名的奮興運動時期的神學家,比較少為人知的是他也是北安普敦教會(Northampton)的牧師,自1729年起在那兒牧養了20年,但Edwards的牧養生涯晚期卻是在1750年被該教會以懸殊的票數(230:23,男性會員投票)被開除。

該文以1744年「壞書事件(the bad book case)」作為Edwards被Northampton開除的遠因之探討。Northampton於1669聘了Edwards的外公所羅門‧司托達德(Solomon Stoddard)做牧師,將教會牧養至有600會員之規模。

由於這些新移民的第2、3代在信仰上大致上不如第1代清教徒火熱且聖潔,教會的會員制若把這些子弟排除在外,變成會員很少,在社會中的地位的重要性就降低。故Stoddard牧師使用半約制度(half-way covenant),讓這些第2、3代的子弟可以先參與一些教會的權益,如繳會費、參與聖餐,他們要做的就是同意教會信條與法規,並接受十誡,而並不用提出屬靈經驗、重生經歷的佐證,這個以後有了再轉為「完全會員」。

這是一個折衷的方式,讓那些在基督教家庭長大的孩子,在自己尚未有認信之前,仍可以參與教會生活,雖然他們無法一下子達到完全會員的信仰水準,但至少他「願意」參與在教會中,就讓他們留下來,期待他們有一天能成為真正的門徒。

但Stoddard的外孫Edwards可不這麼認為。在外祖父過世後,Edwards接任他的牧職,在1734年以一篇講道「神聖超凡之光」引爆northampton教會第一次大覺醒奮興運動,他以「末日將至,人要立即悔改歸信」為信息挑戰「半約」思想,要求這些尚無個人認信、屬靈經驗的第2、3代子弟歸信,效果良好,果然不少「半約會員」因著這奮興運動進階到「完全會員」,在此之前,半約制度已經在那兒實施了60年。

過了10年,1744年,Edwards發現northampton教會會員的靈性又變回「枯骨」,1740年他在邀請George Whitefield來自己教會開奮興會的邀請函說:「我面對的,是靈裡有如枯骨的會眾。」過了4年後,「枯骨情形」鐵定是變得更嚴重了,這時候,發生了「壞書」事件,使Edwards內心對教會靈性低迷的不滿與憤怒爆了開來。

(呼呼,終於要寫到「壞書」事件)

就在1744年,鎮上平均24歲的12位男生,不知怎麼拿到一份助產士的初級女性解頗學手冊,書中有不少女性結構的圖片,對於這12位還沒結婚的男生們,大概效果跟A書一樣,引起好奇與興奮,更開始調戲鎮上女生,稱她們為「污穢的東西」,這真是超嚴重的。

這件事情讓Edwards知道了,自然是憤怒至極,在主日聚會結束後,將這12位男生跟他們的家族給公布出來,當時能到教會去聚會的,家裡都不會太差的,有不少是社會上的公務人員,中產階級,而當時的社會與教會是互通的,在教會被公開譴責,等於到社會上也會背負臭名。這件事情讓這12位年輕人跟他們的家族,成為鎮上的全民公敵。

大覺醒時期,Edwards一直是這些青年的英雄,而在壞書事件後,他把這些涉案人的名單通通公開,也會讓這些人及他們的家庭覺得被背叛了,他們把不堪與羞辱感指向他們的牧師Edwards。

在1741年起,Edwards就一直在講台上高呼聖潔、敬虔、悔罪、重生,但教會的景況就是跟他呼喊的相反方向,可能這段期間信徒也對牧師一直喊這些做不到的事情感到厭煩,開始陽奉陰違。

Edwards應該是害怕教會中新一代青少年不服從教會真理及權威,導致教會對社會的道德實踐觀念及社會控制失去領導地位,而產生的憂心導致的劇烈行動。

根據後來的學者如:Tracy(我也不認識他是誰)評估這次的事件,認為這次雖然Edwards讓罪惡從教會中被懲戒,算是達到他心中的目的,但連帶的也讓他在鎮上、教會上及青年的心目中的領導地位大幅度滑落,也重下1750年被教會解聘的遠因。

呼~好長喔!下一篇寫阿偉回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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