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24日 星期一

台華神交流-1(阿偉回應)

真的不得不說,太精采了!神碩的水準果然是不一樣!

這個事件真的是很適合做教牧議題的探討,一個神學家,正統信仰的,被教會解聘牧職,姑且不已「誰對誰錯」的二分觀點來看,仍有許多值得思考之處。

1.Edwards的作法是否有第2個選擇?

如果是我,應該會很慌張吧!面對信徒的子弟傳閱A書,或者說把醫學手冊當A書那樣看待,甚至騷擾其他女生,我應該自己無法下決定要怎麼辦,可能會請教會中執事長老一起處理這件事,我是對自己低自信的人,這種事情我無法相信我一個人的想法。

若我是主任牧師,我應該會邀請各家族跟他們的家族長輩一起來,說明這次事件的負面影響有多大,若是可以,也找那些受害女子及家人一起來,接受道歉,我個人是偏好比較溫和的作法啦!哈哈~

不過我沒身處在Edwards那個環境,難說~可能當時他心繫教會的靈性墮落日趨嚴重,因此不得不做出這麼激烈的作法。

2.理念與實踐,信仰與牧養

Edward是個強者,所以他能把他內心的世界給具體化到外在的世界,他心中想教會應該要長什麼樣子,且也有能力把教會引導到那樣子,1734年第1次的大覺醒運動已經證明他的能耐,但這是否也使他過10年後遇到壞書事件時很有自信,認為他仍可以如法炮製,忽略了外在客觀環境的因素?

我實在很不願意說~天離地多麼高,實踐與理念的差距有多麼的多~東離西多麼遠,牧養與信仰就離多麼遠~但實際情況似乎是如此,我想是因為身分的不同吧!

對於Edwards而言,他是教會牧師、教會領袖,他的教會曾經一度成為大覺醒的觀摩示範教會,現在出現了這種醜聞,是十分不可原諒的,所以一定要用重法來懲治。

對於那些男生的家長而言,這些孩子都還沒結婚,對女性有好奇心是正常,但用了錯誤的方式,也導致其他女生的受傷害,是不對的,但他就是我的孩子啊!你牧師在主日通通給我爆出來,我孩子以後是要怎麼上班?在那個鎮上有30%-50%的公務人員同時是教會管理階層,在教會臭名,出去也不用做人了。

不同的身分的不同看法,是不可能一致的。

當牧師手中握有屬靈的權柄時,如何使用的當,給人有悔改的機會,又能達到懲戒罪惡的目的,真是的是超難的,這兩者似乎完全不可能調和。在舊約似乎不用調和的,亞干直接打死,新約也不用調和,沒犯罪的就可以拿石頭打她,所以沒有人可以做。但在教會時代,我們都沒有新舊約那種權威,要怎麼做真的是不容易找到OK的選擇。

3.牧者與信徒的距離

牧者與信徒的距離應該多近?應該多遠?這真是難!就Edwards的情形,是偏較遠了些,因此從1740年他就覺得教會的信徒靈魂如同「枯骨」,1742年開始,他針對教會開始一連串革新運動,訂定一些「公約」來規範教會信徒的「外在道德行為」,如:金錢來往要誠實、在公共事務上不可公報私仇,青年會眾也被要求宣誓持守「最屬靈、最敬虔」的生活樣式。

這些要求都沒錯,只是用這些方式來是否可達到效果?從結果來看,不但不行,還加深信徒與牧者的裂痕,信徒覺得牧者不食人間煙火,牧者覺得信徒恆常不屬靈,需要悔改!

說真的要我提出個好作法,我也是毫無頭緒,只是藉這個反省一下,提醒自己以後有機會牧養神的教會時,要把這些東西給考慮進去,就算達不到完美,也要找一個最適切的作法來實行。

4.Edwards是不是認為自己的教會有這樣的罪惡,讓自己丟了面子,因此要嚴格懲戒這些涉案青年?

其實從文中看不出來,我也沒去找資料。我覺得如果是我,一定覺得超丟臉的,10年前我才在自己教會引爆大復興,後來本教會還成為大覺醒的觀摩教會,結果10年後竟然發生這種醜聞,我覺得氣急敗壞是可能的。

我自己也要小心,不能讓自己的私意在處理公眾事務時,成為主導的動因,公眾的事物仍要以公眾的利益為考量,不能以我自己的主觀意念喜好為考量,遇到教會的罪惡,應該要先為這些弟兄姊妹痛心,像摩西那樣,以這些會眾為己任,不能把教會的名聲當成自己累積名聲的工具。

5.牧者與信徒關係的破裂,是漸漸的

Edwards自外祖父在此牧養60年後,換Edwards來牧養20年,他本身又是個表達力跟文筆都極佳的神學家,我們教會牧師是神學家,這教會的信徒應該會覺得很光榮,走路都有風。但是怎麼會弄到教會把牧師開除,這不是一朝一夕的。

在1734年大覺醒運動在這教會,2年內教會成了模範教會,但也在同年Edwards的姨丈因感到自己屬靈狀況低落而自殺,不知道第1次大覺醒結束跟這是否有關連?(以後再去翻書)其實1739年這套婦女解剖手冊就開始流傳了,是到1744年才爆發開來。

而在1740年,Edwards就覺得教會的靈性是枯骨了,可見他是仍不滿意。1744年壞書事件更是讓他氣炸了,1742年時就開始以「公約」要求會眾要聖潔,1746年發表「論宗教情感」一書,並更強烈的要求會員表白信仰,以顯明自身悔改之確據,信徒與Edwards之間關係更緊張。

終於1750年,230:23的懸殊比數,Edwards被get out了,很唏噓~這之後他活到1758年,這8年他應該很鬱卒吧!但走到這地步,並不是1、2天,而是10、20年,牧者真的是需要注意,自己要意識到與會眾的距離是靠近中或者遠離中。

總結,今天的上半場研討會實在是太讚了,教會歷史中有許多值得探討的議題,真是太豐富了!讚啦!

1 則留言:

  1. 感謝您的記錄與分享,對我很有幫助,
    (我很喜歡讀愛德華滋的著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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